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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与商家承诺的不同也要赔

2012-12-05 11:52:00 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廖诗雄 徐贻雄

        福鼎新闻网讯(廖诗雄 徐贻雄)11月2日,市民王女士在某家电商购买了一套方太厨卫,并获赠六件一套的刀具。然而买回后发现,其购买的厨卫的价格与商家承诺的价格不一样,并且其赠送的赠品也与当时承诺的不一样。王女士认为商家不诚信,便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商家最近将商品的差价以及赠品的补偿,给予300元的返还。
        据了解,王女士当时购买的方太厨卫包括抽油烟机和灶具,价格共5300元,并获赠六件套刀具一套。然而当她买回家后拆开看,发现刀具的重量与当时商家承诺赠送的不一样,而且外包装也不一样。
        而更郁闷的是,当时商家承诺给予王女士商品的价格是最低价,即使在11月11日做促销活动时,也不可能比这价格更低。然而,在商家开始做促销后,王女士却发现促销活动的价格比其此前购买价格低。王女士认为,商家先后两次不诚信,于是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要求给予赔偿。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向双方核实情况后,进行协商和解,最终达成和解。商家同意给予300多元,作为商品的差价返还及赠品的补偿。
        据工商局工作人员解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家对外承诺购物赠送赠品,即与消费者之间构成有效的约定,商家应该在销售过程中即刻兑现承诺,而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赠送赠品或随意变换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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