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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慎用诉前保全措施 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2020-04-01 17:20:28 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进务 刘常娟

福鼎新闻网讯(林进务 刘常娟)租户受疫情影响工厂收益受损迟迟无法交付租金,房东多次催收无果只能诉至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租户玻璃厂内的加工机械设备该何去何从?日前,市法院慎用保全措施,以调解方式顺利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2019年初,福建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福鼎市某玻璃有限公司签订了长达5年的《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将福建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一处厂房出租给福鼎市某玻璃有限公司用于加工生产及办公,租金按年支付,水电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双方签订协议后,该玻璃有限公司缴纳了第一笔租金,但到2019年年底时因资金无法周转便一再拖延支付租金。福建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多次放宽收租时间,直至春节前得知对方不再承租厂房并答应腾空场地,但等到2020年2月底查看厂房情况时,工厂大门紧闭、厂里的大机器原封不动,联系承租户无果只能诉至法院。

立案后,如何做到公正司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护航企业复工复产的“两全”难题摆在了承办法官面前。经过实地调查,承办法官知道了作为被告的福鼎市某玻璃有限公司实在有难处“机器被封、工厂无法开工、租金根本拿不出来……”,一旦采取保全措施,这家玻璃有限公司就会变成“一潭死水”,后期的执行也可能变成另一道难题。为了保障被告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以同理心解开双方的矛盾症结,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企业分期偿还水电费及租金,双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这家玻璃厂也因此重获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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