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镇 法制教育零距离
2019-04-24 15:21:37
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常娟
福鼎新闻网讯(刘常娟)4月17日上午,太姥山镇文化中心内座无虚席,来自该乡镇的200余名群众现场旁听市法院巡回审判的一起滥伐林木案。
庭上,7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原来,被告人陈某回、章某辉在2018年1月间先后多次以500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向王某喜购买一批位于太姥山镇某村的五块林木,又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伙同他人砍伐、出售山林内的树木。其间,被告人缪某灼、洪某梅在明知涉案山场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仍帮着陈某回、章某辉清理、搬运山场内的228株林木,随后装车运出。同月间,陈某回、章某辉还向王某贤、王某(均另案处理)购买村内的03-090小班山场林木,并与缪某灼、洪某梅、郑某英约定共同砍伐山场内的244株林木,将出售所得钱款按工分酬。被告人林某平受雇于陈某回、章某辉,驾驶拖拉机将砍伐的11车林木从太姥山镇运输至点头、白琳等乡镇的木材厂。
时至中午,随着审判长的一声法槌落下,庭审以当庭宣判结束。“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回、章某辉等六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对被告人缪某灼、洪某梅、郑某英、王某祖等犯罪情节较轻的四人判处缓刑;以非法运输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林某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如果当初懂点法,也不至于被判刑。”在场旁观的群众在目睹被告人陈某回、章某辉二人被当庭收监后,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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