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调整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8-08-02 15:41:05
福鼎新闻网
福鼎新闻网讯(通讯员 谢海棠)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8〕14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市人社局机关社保管理中心明确专人负责,逐项逐条核实退休人员的信息,查缺补漏,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对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于7月31日全面完成养老金调资工作。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执行。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按54元调整;挂钩调整按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1%增加和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予以增加,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倾斜调整,对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据统计,此次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有5421人(包含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5009人,非在编退休人员412人)参与调整,1-7月份调资补发金额约6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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