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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8-07-31 12:00:24 福鼎新闻网

 福鼎新闻网讯(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办公室 )根据闽政〔2018〕14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再次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对这次调整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拟定工作方案,组织经办人员加班加点开展工作,认真审核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同时积极与财政部门、代发银行沟通协调,筹措安排好资金,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调待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把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7月30日,我市已完成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发放工作,确保企业退休(职)人员及时领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据统计,全市符合201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共计13495人,其中2017年到达70周岁人员334人。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均等增加54元,挂钩调整部分为企业退休人员2017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1%和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此外适当倾斜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今年调待后共计每月增加基金支出168.07万元,人均每月增加124.54元,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2185.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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