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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民间借贷迈出“阳光第一步”

2012-09-07 19:58:59 福鼎新闻网

        8月23日,苍南龙港居民徐某在攀远民间借贷网龙港营运中心提供的法律服务下,拿到房屋他项权证之后,将60万元支付给借款人吕某,借款周期为1年,月息为1.3%。这笔经过公证、备案登记的借款,被业界视为苍南民间借贷走出的“阳光第一步”。
  根据攀远民间借贷网龙港营运中心提供的统计数据,截至8月29日,中心开设近2个月时间,在网登记的出借金额为2100万元,借款金额为8580万元。“龙港作为一个经济强镇,借贷风波之后,其活跃程度渐趋保守,但需求不减。”攀远民间借贷网龙港营运中心总经理陈介宠此前曾表示,在前期市场调查中了解到,借贷双方都在寻求一种更安全、更理性的借贷方式,该中心提供的系统法律服务,为苍南当地借贷双方解决了后顾之忧。
  这笔借款的发生,经过三个阶段,分别是苍南公证处公证双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再到房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备案登记,出借人拿到他项权证后才打款,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颜牡丹称,整个办手续的过程,比预先设想的要顺利,“因为对应的主管部门都比较支持”。
  事实上,苍南民间借贷能顺利走出“阳光第一步”,不只是攀远民间借贷网的功劳。苍南县公证处主任陈庆恩说,公证处的责任在于审查材料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早在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成立之初,苍南各部门包括公证处就已介入研究,充分学习和研究市司法局的相关政策文件,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准备。
  苍南民间借贷“阳光化”探索因此水到渠成。不过,苍南在金改方面的动作,显然不止于此。苍南县金融办主任黄建华称,预计在今年第四季度初,苍南金融超市有望开张,超市内设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和小微企业信贷服务中心,为振兴苍南实体经济提供全新融资服务平台。
  温州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颜贻潘认为,作为攀远民间借贷网龙港营运中心的第一单借款,其规范的借款流程,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可复制性,示范性的样本价值远远大于实际交易价值,“在这个过程中,苍南行政部门体现出来的服务金改意识,值得称道。”据《温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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