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对接,跟踪服务 ——福鼎市环保局连续开展督促合成革违规建设项目备案工作
为妥善解决我市14家未批先建合成革企业的环评问题,2015年以来,市环保局多次主动与企业主对接,面对面进行交流指导,督促违规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为清理合成革违规项目做了大量工作。
2015年9月18日,省环保厅拟撤销对福鼎市的新增大气污染物区域限批,福鼎市环保局立即采取行动,邀请文渡、龙安14家未批先建合成革及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福建省合成革与人造革行业环境准入条件》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做好报批准备。
会后,环保局多次到企业内部指导整改工作,定期跟踪企业环评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10月30日,省环保厅下达了《关于清理违规建设项目环保认定和备案条件的通知》(闽环保办[2015]51号)。根据文件要求, 14家企业建成环保违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环保备案材料,并向负责备案的环保部门申报备案审核。备案后的建成环保违规项目免于补办环评和环保验收审批手续,直接纳入正常项目环保管理。市环保局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研究讨论下一步对企业进行精神传达和工作指导的事宜。
2016年3月7日,市环保局召开了文渡、龙安14家未批先建违规企业环保备案事宜督促协调会。会议由施增敬局长亲自主持,局分管领导、股室相关人员、企业负责人、环评单位编写人员等共27人参加了会议。施局长在会上强调,根据闽环保办[2015]51号文件精神,备案企业将免于补办环评和环保验收审批手续,极大缩短了审批流程减轻了企业负担,企业要把握这此难得的机会,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在2016年底前逐项做好整改,抓紧开展备案工作。
截至目前,14家企业已全部委托了环评机构开展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下一步,市环保局将继续保持督促力度,跟踪企业尽早完成整改、申报材料的编制和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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