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三集中三简化”办案模式成效好
2016-02-16 10:12:49
福鼎新闻网
近年来,福鼎法院更新司法理念,整合审判资源,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三集中三简化”办案模式,即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相对集中提起公诉、相对集中开庭、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庭审程序,以有效地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审判质效。
该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若干规定》,明确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即“三集中三简化”办案模式,规范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适用速裁机制的程序,对符合适用速裁程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规定可在20%的幅度内予以从轻处罚,并依法适度扩大拘役以及非监禁刑等轻缓刑罚的适用。
据悉,自实行速裁程序办理案件以来,该院共对符合条件的轻型犯罪适用快速办理机制10次63件,平均办案期限缩短7个工作日。
(通讯员:福鼎法院 蓝宇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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