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第二届机关团委 换届大会圆满收官
2014-09-25 09:33:51
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君

9月18日,福鼎法院隆重召开第二届机关团委换届大会,严格贯彻“公平、民主、自愿”的原则,公推直选出7名委员,平均年龄为27岁。
2011年4月,经福鼎团市委批复,原福鼎市法院团支部升格为福鼎市人民法院团委,经过候选人竞争演讲以及全体团员大会选举,选举出第一届共青团福鼎市人民法院委员会9名委员。机关团委成立以来,在团市委、宁德中院团委和院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职能,紧紧围绕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被宁德市团市委评为“宁德市五四红旗团委”。
在此次换届大会上,福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锦熙对新一届机关团委提出了三点要求:加强学习做表率,组织团员青年成立学习小组,学习法律业务和其他相关知识,打造过硬服务本领,提高业务素质;立足本职做先锋,注重调查研究,从当事人的根本利益出发,争取实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的最佳效果;志愿服务做楷模,发挥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类型多样化的志愿活动,为“美丽福鼎”的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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