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林宗善同志辞去福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1-05-17 03:05:26
福鼎人大
(2011年2月21日福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鉴于林宗善同志辞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福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同意接受林宗善同志辞去福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福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福鼎市人大常委会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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