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胡立峰等同志职务的决定
2011-05-17 03:19:29
福鼎人大
(2011年5月13日福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福鼎市人民法院董宇院长的提请,经福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决定任命:
胡立峰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叶昌杰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阿文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金成铃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郑发文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潘其雄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延忠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威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万福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金作为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谢争光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友泉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林洁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朱健忠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秦屿人民法庭副庭长;
周冬冬同志为福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福鼎市人大常委会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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