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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托起百姓“安居梦”

2013-03-29 14:35:21 福鼎新闻网

        3月15日,浙江省平阳县召开全县城乡“环境革命”动员大会。会上提出,要全面加快旧村改造,今年全面启动昆鳌新城范围内20个旧村改造攻坚战,到2015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在旧村改造过程中,假设你有一间合法的两层旧房,占地面积45平米,建筑面积90平米。按照“三倍落地”的原则,可置换135平方米的房子,需拿出的综合成本价,约每平方2500元。如135平方米不够居住,还可以最多增购原来占地面积的一倍,即可购置180平方米,增购部分高于综合成本价低于市场价。如到拿不出这么多钱,也可选择“减档受益”原则,可选择“二倍落地”,应安置面积与实际安置面积的差额部分按货币返回,加上被征收(搬迁)房屋补偿,选择“减档受益”的村民,基本不用再掏钱,就可住上新房。

  鳌江镇塘下旧村改造效果图

  “衣食住行”是衡量百姓幸福指数的基本指标,“居者有其屋”是其中的重要一环。3月15日,平阳县召开全县城乡“环境革命”动员大会。会上提出,要全面加快旧村改造,今年全面启动昆鳌新城范围内20个旧村改造攻坚战,到2015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据悉,该20个旧村改造点包括昆阳镇郭庄洋落直自然村、吴洋、白洋、童桥、前宕、迎学洋、建丰、水塔、后洋、临区甲尾自然村和鳌江镇下厂、下洋埠、塘外、下埕、蓝田、塘下、西塘、下河、东河、贵德等村,须拆除房间4070间,建筑面积356117平方米。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平阳县旧村改造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连日来,记者走访昆鳌新城17个村庄,听到了广大群众对旧村改造的呼声。旧村改造工作在我县正迎来新的春天。
  民意所向 发展所需
  “外看像个村,进村不是村。老屋无人住,荒地杂草生。”走进平阳县许多旧村,大家都有这样的感叹,在农民财富积累大幅增加的今天,农村建房用地却捉襟见肘,农户建房难问题日益凸显。“有钱在手、无法建房,三代同堂、同挤一房,子女长大、成家无房”的现象随处可见,百姓呼吁旧村改造的声音愈来愈高。
  “几年前,我们村民就提出旧房重建。那时候,还没有旧村改造的提法,我们就跑镇里去对接。”下河村党支部书记郑庆德告诉记者,老百姓早早就盼望村改了。两年前,他们就开始村里房屋的内外业调查。如今协议签了、房子拆了,一切准备就绪,马上就要开工建设了。作为安置对象的黄老伯,开心得合不拢嘴:“听说马上就可以开工建设了,搬进新房子的愿望很快就要实现了,到时候我儿子找媳妇都好找了。”
  昆阳镇沙岗村村委会主任曾洪宁说,现在不少有钱人都搬进了城区居住,农村里的人有些却还住着危房,卫生环境差不说,子女长大了都挤在一起,很不方便。当听说沙岗村作为全县村改试点时,全村上下都很高兴,村两委团结一致,村民积极配合,今年全村涉及房屋拆迁约760间,建筑面积约60800平方米,征地约300亩。虽然任务重、责任大,但是沙岗人会为了自己的家园建设,下定决心,迎难而上,确保老百姓早日住进新房。
  经过几年时间准备,在昆鳌新城中,有很多跟沙岗一样的村庄已经准备就绪。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让旧村改造工作的步伐大步迈进;政策的出台,让村改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旧村改造工作的启动,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拥护。据悉,鳌江镇塘下村旧村改造安置房将于4月3日开工建设,下河村一期安置房地块也将于4月份开工建设,东河村一期安置房将于6月份开工建设……村民们“梦中的家园”如今正在各地发芽、开花、结果。
  旧村改造 “换”出新财富
  旧村改造怎么补偿,如何安置?如何建设?在村民积极呼吁村改的同时,首先还是要解决“人往哪里走、地从哪里来、房在哪里建、钱从哪里筹”等问题。
  面对各个区域各种形式的老房,如何实现公平拆迁,是旧村改造工作的关键环节。经过长期探索,从今年1月1日开始,平阳县将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政策、城中村改造政策、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政策,这三项涉及广大老百姓切身权益的政策,进行“三策合一”,统一标准,并最大限度地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平阳县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住宅房屋所有权人按照“合法面积、三倍落地、级差调节、减档受益、违章不计”原则进行安置。
  就如何理解这个政策,笔者采访了县农房办相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在旧村改造工程中,假设你有一间合法的两层旧房,占地面积45平米,建筑面积90平米。按照“三倍落地”的原则,就可以置换135平方米的房子,需要拿出的综合成本价,是每平方2500元左右(根据置换房屋的规格有所不同)。如果觉得135平方米不够居住,还可以最多增购原来占地面积的一倍,即可购置180平方米,增购部分高于综合成本价低于市场价。如果你考虑到拿不出这么多钱,也可以选择“减档受益”的原则,可以选择“二倍落地”,应安置面积与实际安置面积的差额部分按货币返回,加上被征收(搬迁)房屋补偿,选择“减档受益”的困难村民,基本可以不用再掏钱,就可以住上新房。另外,住宅房屋所有权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搬迁)房屋补偿,按照重置价结合地段和成新、室内装潢、室内水电配套设施、附属用房构筑物计算;安置房应安置面积部分的安置价,按照房屋综合成本价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搬迁)房屋按市场价补偿。
  几年前,鳌江镇下河村两委就有了将旧房全部拆掉重建的想法。但“怎么拆、如何赔,村民们是否支持,盖新房的钱哪里来”这一系列问题,难住了村两委干部。“为这事,村里开了不下几十次的座谈会。”该村党支部书记郑庆德说,旧村改造被提上议事日程后,村两委干部日夜走访村民,细算旧村改造将换来的财富账,终于取得了村民们的同意。特别是新房子盖好后,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房价可是直线上升呢。“通过旧村改造,村里房价地价都得到了提升。目前初步估算,村民原先的房子置换后,每套都会超过一百万,与原来的二三十万都翻了几番,这将是一笔巨大的财富。”郑庆德说。
  按村民的话说,旧村改造这本账,是一本怎么算都盈余的财富账。“村里原本房屋稀稀拉拉,大家住在砖木结构老房子里,就算倾尽全部家当,也很难在城里买一个商品房。现在农房一改造,村民只用很少的钱甚至不用钱就能拥有一套商品房,做梦都笑得合不拢嘴啊!”塘下村村民说,作为昆鳌新城的中心地段,塘下的自然环境本来就好,还没开始建安置房,房价就已经翻了几番了。
  旧村改造是城市化建设过程中绕不开、躲不开、避不开的问题。而我们城镇化的时间只有15年至20年,如果今天不启动旧村改造,在统一的政策下,安置房的建安成本和综合成本将不断增加。那时候再想村改,付出的成本就会更大了。
  “三策合一” ,公平公正的威力  “这个政策,最主要的就是公平。不管你是属于哪一种拆迁,我县都会按照这个政策来执行。”平阳县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房屋拆迁征收标准不统一,政策不一致,复杂的政策让拆迁工作人员及被拆迁户如雾里看花,不仅影响拆迁征收工作,影响城市建设发展,还容易引发干群矛盾,成为发展的“绊脚石”。现在,这个政策的出台,统一了拆迁标准,老百姓对农房集聚、城中村改造,不再是观望的态度,都乐意配合。
  “现在不用纠结了,再不用问问这边,问问那边了,拆了都赔一样的,心里也就安心了。”正准备参与旧村改造的陈阿姨道出了一些群众的心声。拆旧房、住新房,一直是广大农民的愿望,但政策不统一让农民的愿望“落了空”。现在“三策合一”,终于可以让农民迈出新生活的步伐。
  提起“违章不计”,起初大家心里都没底。平阳县住建部门人员分析,其实搭建违章的人已经利用违章建筑通过出租或居住获得了利益,对没有建违的人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如果还要在旧村改造中要求赔偿,那是太没道理了。在整个温州市,所有的违章都是不计的,这个政策不可能在平阳突破。他表示,全县上下都会坚守“违章不计”的原则,并提倡拆迁先拆违,让旧村改造工作更加顺利地推进。
  谈及无房户,县农房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待“违建”的无房户,同样采取违章不计。他们可以提出无房申请,经核实后,我县将予以每人25平方米的安置。
  伴随旧村改造,农民们除了换来楼房,还将迎来一系列变化,包括居住环境、生活方式,还有谋生手段的变化。是不是农民离开土地就没了谋生手段?对这个问题,多数农民并不担忧。鳌江镇下埕村村民林先生说,在本村其实真正靠土地吃饭的村民并不多,很多农民本来就是做生意、或在工厂上班的,置换农房后并没有太大影响。
  虽然旧村改造是一首不好唱的歌,但各地都在为共谱这感人、动听的乐章而努力。旧村改造,正展示出诱人的前景。未来几年,热火朝天的旧村改造,将在平阳县各处结下累累硕果。


  关键词解读
  “合法面积”安置,即按被搬迁房屋合法面积确定应安置面积,并按安置房的综合成本价结算;“三倍落地”安置,即按其合法住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三倍的标准确定应安置面积,并按安置房的综合成本价结算;“级差调节”,即选择“三倍落地”安置的,可以按照其合法住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给予被征收(搬迁)人增购相等的安置面积,增购面积的安置价根据搬迁、安置区位不同,按照综合成本价结合地段级差计算;“减档受益”,即被征收(搬迁)人自愿减少安置倍数安置的,应安置面积与实际安置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高于房屋重置价、低于建安成本价的价格折算成货币后予以返还,并与应交房款进行结算。选择“三倍落地”安置的,在减档受益前,被征收(搬迁)人可通过级差调节进行增购。减档减少的安置面积最多为其合法住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的二倍。安置房面积中超过以上应安置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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