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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会救助标准实现“全人群覆盖”

2025-04-18 11:20:37 福鼎周刊 责任编辑:温丽芬

福鼎新闻网讯(温丽芬)近日,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已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体“应保尽保”,惠及群众约1.9万人,低保覆盖率达3%,民生安全网进一步织密织牢。

目前,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保障等政策全面落实,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成效显著。其中,城乡低保金按区域划分为四档,分别为815元/月、652元/月、530元/月和448元/月,确保困难家庭基本生活需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显著提升:分散供养人员根据护理等级,分别享受1241元/月(全自理)、1512元/月(半护理)和1784元/月(全护理);集中供养标准更高,分别达到2390元/月(全自理)、3042元/月(半护理)和3694元/月(全护理),切实保障特困群体生活质量。

儿童福利方面,社会散居孤儿、集中养育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1792元/月、2243元/月和1792元/月。残疾人群体帮扶力度同步加大,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为每月137元和114元,生活一般的一级、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月115元和85元,精准覆盖不同需求。

为应对突发性、紧迫性困难,我市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去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1.65亿元,有效缓解群众燃眉之急。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社会救助服务网络,加强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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