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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组团打砸约架 海南“三龙会”群主等4男子涉黑涉恶犯罪受审

2019-04-28 09:08:56 南国都市报

4月10日上午,海南海口琼山法院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冯某鸟、刘某瑚、朱某风和刘某良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庭审。龙塘镇仁三村20余名村民和村干部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2月期间,冯某鸟纠集被告人刘某瑚等人数次前往琼山区大园路某酒吧闹事。被告人冯某鸟分别于12月13日、21日和28日纠集被告人刘某瑚等人在大园路某酒吧内分成两桌喝酒,双方往地上摔空酒瓶、对骂叫嚣佯装要打架,故意引起酒吧现场秩序混乱,将客人吓跑。

2018年1月,被告人冯某鸟成为“三龙会”微信群的群主,2018年2月7日,“三龙会”成员吴某丁在海口大园路某酒吧门口处被人打伤,被告人冯某鸟在“三龙会”微信群里提议到该酒吧打砸报复。当晚,被告人冯某鸟伙同被告人朱某风、刘某瑚等几十人来到酒吧将酒吧的钢化玻璃门、苹果电脑、光束摇头灯等设施打砸损坏,经鉴定,共损失人民币4.6万余元。

2018年2月6日晚,刘某良的朋友告诉他“演丰人”欠钱不还,只有打架赢了才肯还钱,让刘某良召集人与“演丰人”打架。刘某良便在“三龙会”微信群里号召成员到琼山某学校门口集合打架,并叫来刘某瑚等人参加。刘某良在群里要求成员带上刀、钢管等器械。被告人冯某鸟看到消息后也在“三龙会”微信群里号召成员前往打架。当晚,冯某鸟、刘某良和刘某瑚等十几人携带刀、钢管等前往约架地点,未找到“演丰人”后离开。

公诉机关认为,4名被告的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4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由于该案案情较为复杂,涉案被告人较多,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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