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鼎市委关于落实“三严三实”的公开承诺
2015-07-03 09:19:52
福鼎新闻网
市委研究决定,就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承诺:市委常委全体同志一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履职尽责,自觉践行,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终生遵循的行为准则。
具体承诺内容共有六条:
一是严以修身,坚定理想信念。在党言党、在党跟党,自觉远离低俗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不口无遮拦,不传谣信谣。
二是严以用权,坚持用权为民。不滥用职权,不设租寻租,不插手工程建设,不与民争利,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
三是严以律己,坚持遵规守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严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拒绝诱惑、清廉自守。
四是谋事要实,坚持注重实际。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施科学决策,做到“五个不决策”:损害群众利益的不决策、污染环境的不决策、违背客观规律和群众意愿的不决策、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决策、认识分歧较大的不决策。
五是创业要实,坚持真抓实干。不搞形式、力求务实,一心为民,多办实事,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管党治党、大事难事上勇于负责、敢于担当。
六是做人要实,做到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做“两面人”,不做“老好人”,不当“太平官”。
以上承诺,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违背,请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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