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答陈拾遗赠竹簪
投稿

与君尝此志,因物复知心

2025-08-06 03:07:21 来源:福鼎新闻网 作者:司空佑雨,冶淑颖,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与君尝此志,因物复知心。遗我龙钟节,非无玳瑁簪。幽素宜相重,雕华岂所任。为君安首饰,怀此代兼金。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筱珊阳,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福鼎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福鼎新闻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