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蕉南派出所民警使用指纹采集器对办理身份证市民进行指纹采集。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胡容妃 文/图) 2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户政处了解到,继1月22日霞浦县公安局启动身份证指纹信息登记试点工作后,宁德市将在本月底全面启动身份证指纹信息登记,各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都将登记指纹信息,居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现场核对指纹信息,以确保证件内储存的指纹信息与持证人指纹信息一致。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并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登记指纹信息。据介绍,现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较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虽增加了机读功能,但实现“人、证一致性认定”仍依赖于人的肉眼去“比对”证件表面登载的照片。
今后,身份证内载入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各用证单位可通过核验指纹,快捷、准确地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从而杜绝伪造、变造、冒领、冒用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将有利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国家机关以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用证单位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有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据户政民警介绍,具有指纹信息的身份证与仍然为二代身份证,与居民现持有的二代身份证外观上并无二致。同时,为了不增加市民负担,尚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可继续使用,居民是否需要换领登记有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由本人意愿决定。此外,根据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的情况,各县(市、区)启动时间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