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世纪80年代起,国人就开始喋喋不休地讨论中学生的恋爱问题,而且发明了“早恋”这样一个其他国度很难翻译的词儿。人们很少发现它是自相矛盾的:如果真的是“早”,那还能算作“恋”吗?例如5岁小孩的“过家家”能算吗?反之,如果真的是“恋”,那又凭什么说它是“早”呢?老天爷、上帝和真主,谁都没有愚蠢到规定一个具体的年龄。
其实,这个词只不过是成年人对于少年的一种社会强制而已。
对于“早恋”的万千恐惧,都可以归结为一点:它会引发性行为,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后果。人们一直想当然地信奉这个假设,而且在传播中造成“三人成虎”的局面。
笔者2010年在全国195个地方,对14~17岁的少男少女(包括不在学校里的)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却发现了人们通常意想不到的一些情况。
早恋的实况
有50%的少男和35%的少女,已经爱上过一个异性。目前已经有确定的恋人的,在少男和少女之中都约占14%。
此外,有33%的少男与29.1%的少女已经有过单相思的经历;在少男中有29%的人,在少女中有24%的人已经失恋过了。
这并不奇怪,因为已经有81%的少男和88%的少女,目前有知心的异性朋友。反过来说就是:在少年的异性友谊如此普遍的环境中,那些恪守“男女界限”、拒不交往异性的少年才是少数派,才更有可能“出问题”。
在人们对少年的性行为严防死守的时候,却很少知道,已经有38%的少男和20%的少女,曾经与异性接吻过,还有26%的少男和17%的少女,已经与异性进行过性爱抚。
这种情况意义深远。它说明,最近30年来的“打压早恋”屡战屡败,迫使中国的成年人(尤其是家长和老师),只能退守到最后的防线:只要没有“真正的性”,那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