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青年及家长同志们:
随着新的《兵役法》规定出台,每年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为夏季,即每年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今年我市征兵工作已全面拉开序幕,一批热血青年又将积极响应祖国的号召,依照法律履行兵役义务,投身国防建设,成为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光荣一员,成为当代最可爱的人。担负起保家卫国的神圣职责,这是祖国和军队的需要,也是你们应尽的义务,人民军队将因你们的到来,增添新的活力,变得更加坚强。
部队是一所锻炼人、培养人的大学校,是一个朝气蓬勃、充满生机、严肃紧张的战斗集体。每年征兵之际,我们福鼎处处都呈现着爷送孙、父送子、兄弟争相参军的动人情景,每年都有一大批胸怀爱国之心、报国之志的有为青年穿上绿军装。他们是福鼎人民的骄傲,也是全市青年学习的榜样。仅2012、2013年我市就有13名优秀士兵考上军校,50名优秀士兵改选士官,15名转业士官安排在公检法等单位;在我市农村基层干部中,退伍军人占65%以上,有段歌词写得好:“生命里有了当兵的历史,一辈子也不会感到后悔”。
近年来,国家先后制定完善了一系列优抚政策和保障军人及家庭合法权益的法规,部队生活水平和军人的待遇也逐年提高。义务兵津贴费: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5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费600元,两年津贴共约13200元。粗略计算,现在一名战士吃、住、穿、行和优待金等,平均每月达到3500多元。士官工资:下士(服役3-5年)最高每月2660余元,一年共31920余元;中士(服役6-8年)最高每月3300余元,一年共39600余元;上士(服役9-12年)最高每月4100余元,一年共49200余元;四级军士长(服役13-16年)最高每月4900余元,一年共58800余元。服役期间,部队还为每名军人设立了伤亡保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等。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宁德军分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从2011年起,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为11182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为11441元。每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地方政府会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从本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均可享受省、市两级大学生奖励金。宁德市奖励金标准为:大学本科毕业生6000元、专科毕业生4000元、大学在校生2000元;福建省奖励金标准: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和3000元,本科在校生不低于3000元,专科在校生不低于2000元。同时,省政府每年安排全省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拿出10%,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其中下士、中士、上士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5分、8分。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用于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毕业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除享受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加5分。大学生士兵退役2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次。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今年征兵期间,国家和省市还将陆续出台一些相关政策规定和更为优厚的惠兵政策。
适龄青年、家长朋友们。“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国务院、中央军委已发出号令。“八一”军旗在向我们召唤,人民军队在向我们招手。作为新世纪的热血青年,作为福鼎人民的最优秀儿女,我们要积极响应祖国的号召,自觉接受军队的挑选,带头履行兵役义务,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让我们叫响“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口号,踊跃报名参军,投身火热军营,为保卫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让青春在保卫祖国的战斗岗位上闪光。在此我们呼吁:好男儿当兵去!(征兵报名咨询热线:0593-7853992)
福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