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沙庆庆)4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莅临我市调研林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上秀、副市长陈辉参加座谈。
调研组一行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我市使用林业专项资金所取得的成效,认为我市在使用林业专项资金上职责范围明确、发放程序严谨、资金监管到位。同时要求我市在实施各类林业项目过程中,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确保林业专项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据悉,2013年,中央、省级下达我市林业专项资金3217.32万元,截止2014年2月,支出1294.71万元,资金支出率48%。其中,森林培育项目方面:我市认真做好各项目的规划及实施,现已超额完成造林绿化项目,并通过省级验收。资金管理上面严格按照各个项目分账核算,已支出714.7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方面:通过生态林创新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生态林补偿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每年足额将生态林资金发放到林权所有者手中;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2013年我市林业贴息贷款累计余额1859万元,中央、省共下达贴息资金56.63万元,根据要求,已经发放48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林农的还息压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方面:我市2013年秋季对全市松材线虫病进行专项普查,并与同年冬季及2014年春季对枯死木进行除治,共除治枯死木32104株,发生费用205.34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135万元;石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方面:根据《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13年下拨国营苗圃石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1.65万元,一定程度上为苗圃在我市造林苗木供应上提供了资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