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廖诗雄)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为缓解工贸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解决企业融资还贷时的短期资金需求,今年我市专门成立“工贸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符合条件的工贸企业可申请到300万至1000万元不等,最长可使用5个工作日。
该专项资金主要针对工商登记注册地在我市的工贸企业。该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出现资不抵债情况的,且企业有订单、有效益,市场前景良好,目前正常生产经营,并正常还本付息。该企业如遇如下情况,可以申请该专项资金:因企业资金全部投放到生产经营中,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归还到期的贷款;或由于季节性的合理库存、应收账款较多等原因不能按期还款,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在贷款到期前1个月可向贷款银行和福鼎市工贸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续贷和借用专项资金的申请。福鼎市工贸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为处理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核及回收监管等事宜,该办公室在中国农业银行福鼎市支行开立临时账户,指定为专项资金结算。农行按要求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与收回、收取资金使用占用费等金融服务。
经成功申请后,企业使用该专项资金的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同期应急转贷资金总额原则上最低3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的占用费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暂按5天计算(每笔占用费最低为5千元),由福鼎市工贸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次性向企业提前收取,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