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丁林姗)为积极应对当前农村金融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局面,进一步提升福鼎恒兴村镇银行信贷管理水平,规范信贷操作行为,增强金融服务“三农”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福鼎恒兴村镇银行决定全面实施“阳光信贷”工程。
目前,该行已制定了《福建福鼎恒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信贷”工程实施办法》,全面推行“阳光信贷”工程。一是成立了“阳光信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布署;二是实施“八公开”,即:贷款品种公开、贷款基本申报条件公开、贷款办理流程公开、贷款定价方式公开、贷款收费项目公开、客户经理信息公开、贷款监督方式公开、贷款服务承诺公开,推行透明化服务;三是根据“八公开”要求规范公布服务程序,杜绝“人为障碍”,实现《阳光信贷服务承诺》、《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等服务承诺事项公开上墙;四是建立“阳光信贷”值班制度,在办贷中心或营业网点服务窗口设立“贷款受理”专岗并设置贷款需求登记簿,接受客户的贷款咨询和贷款申请;五是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对于群众举报的冷、推、拖等不文明办贷、不依法办贷、不廉洁办贷的,或未按贷款限时服务承诺办理业务,尤其是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的工作人员,监察部门一经查实,便给予相关人员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六是坚持“五严禁”,即:严禁直接或变相向借款客户索取好处费,严禁经商办企业,严禁不合理收费,严禁向关系人发放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贷款,严禁授意或指使借款客户违规达到借款条件。
“阳光信贷”让信贷更阳光,通过建设“阳光信贷”工程,将对客户的贷款调查、授信、定价、操作流程和公开承诺服务全过程置于社会公众和银行的有效监督之下,实现信贷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的根本转变,满足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真正实现“阳光信贷”普惠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