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你骑行电动车时没有佩戴头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应处20元罚款。如果你选择到这边来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可以免除罚款。”
7月17日下午,在福鼎市天湖路交通岗亭路口,记者看到,交警正在对过往的电动自行车显见性轻微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纠。执勤中,交警对未佩戴安全头盔、逆行、超载的市民进行拦停,告知其违法行为,并让市民自行选择缴纳罚款或接受宣教。
“马路课堂”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路面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采用柔性执法,现场开设“马路课堂”,通过组织大家观看教育警示片、学习交规、签订《遵守交通安全行驶承诺书》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执法人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纠正违法行为、口头警告后放行”的方式。福鼎市交管部门采用柔性执法,把宣传阵地搬到路面上,能够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违反交通规则的危害性,既未超出法律的刚性,又达到了教育的目的, 进一步提高了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针对近期开展的夏季联合治安整治行动,我们将不定期、不定时,在主要路段、路口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查处。”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施世植说。
交警部门提示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携手营造平安交通环境,共同维护城市的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