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社会法制 > 法制论坛
投稿

引发森林火灾还逃离 男子获刑16个月

2017-11-07 17:06:03 来源:福鼎新闻网 作者:游晨枫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福鼎新闻网讯(游晨枫)男子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扑火未果竟逃离现场。近日,福鼎法院依法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林某塔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1aG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2017年2月,被告人林某塔为垦种水果,在福鼎市前岐镇前岐村半岭自己承包的责任山场焚烧树枝草垛时,不注意防火引燃山场树木,并随风势烧毁半岭山场及毗邻牛车岭山场的林木。火灾发生时,被告人林某塔扑火未果后逃离现场,也未报告有关部门。案发后经鉴定,受害有林地面积达138.9亩,林分蓄积量199.14立方米。1aG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2017年3月,被告人林某塔向福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到案后,被告人林某塔与福鼎市前岐镇前岐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保证在2018年春节前完成对被烧毁山场补植复绿植树。1aG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被告人在引发火灾并扑火未果后,没有报警反而逃离现场,使火灾没有及时得到控制,灾情扩大。大家发现森林火灾请第一时间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1aG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文章来源: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汪晶晶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福鼎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福鼎新闻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技术服务:0593-7998976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福鼎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