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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还钱,就什么时侯放你!” ——五男子催讨欠款变非法拘禁,一审均获刑

2017-08-22 15:51:36 来源:福鼎新闻网 作者:韩林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福鼎新闻网讯(通讯员 韩林)近日,市法院审结一起为催讨借款,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的案件,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聪、李某强、张某泉、张某思、魏某照有期徒刑六到九个月不等,并对李某聪、李某强、张某泉宣告缓刑。6AR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2016年3月2日18时许,被告人李某聪与被告人张某思、魏某照、李某强、张某泉等人吃饭期间,为向被害人魏某岸催讨尚欠的借款,遂向被告人张某思提出帮忙召集人员至被害人魏某岸住处索债,随后张某思安排魏某照、李某强、张某泉陪同李某聪前往。当日20时30分许,李某聪、魏某照、李某强、张某泉等人至魏某岸位于山前街道的住处楼下,与魏某岸及借款保证人郑某宽商谈还款事宜,后强行将二人带至该住处,轮流看管并禁止二人离开,逼迫魏某岸还款。至同月4日凌晨1时许,魏某岸、郑某宽被市公安局解救。期间,李某聪踢打郑某宽,并用塑料椅砸伤郑某宽,致其胸部、腰部挫伤淤紫、压痛;张某思二次至该处协助看管被害人魏某岸、郑某宽与安排人员饮食。经鉴定,被害人郑某宽的伤情属轻微伤。6AR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聪、张某思、魏某照、李某强、张某泉共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行为,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悔罪表现与量刑情节等,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6AR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文章来源: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汪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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