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社会法制 > 法制论坛
投稿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2-07-12 21:54:00 来源: 作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薛丽珍、占益明:TuZ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本院受理原告福鼎市水竹湖农业专业合作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法院调解告知书、诉讼和执行风险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案件监督回访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TuZ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特此公告TuZ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TuZ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福鼎市人民法院   TuZ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TuZ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福鼎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福鼎新闻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技术服务:0593-7998976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福鼎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