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鼎民初字第2442号
陈式杖: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乃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鼎民初字第2442号民事判决书与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2)鼎民初字第2114号
蔡秋菊:
本院受理原告周月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鼎民初字第21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或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2)鼎民初字第2204号
陈维奇:
本院受理的原告卓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鼎民初字第22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2)鼎民初字第3195号
何玉芝、王雪梅:
本院受理原告林乃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