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3日福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陈其春市长的提请,经福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决定免去:
陈文起同志的福鼎市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朱有胜同志的福鼎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张淑英同志的福鼎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沈亚芳同志的福鼎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林育平同志的福鼎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福鼎市人大常委会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