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3日福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福鼎市人民法院董宇院长的提请,经福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决定同意撤销:
蔡子斌的福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福鼎市人大常委会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