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 相关部门不能再扯皮了
温州网讯 如果熟食烧鹅出了食品安全问题,该由哪个部门管理?近日,温州市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市场外用于批发的,由质监部门负责;门店后边做前面零卖的,由食药监管部门负责。
这是刚出台的《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的内容之一,该通知提出10条规定,明确豆芽菜、土豆去皮、猪头肉、炸油条等食品制售活动在哪种情况下由什么部门管理,以尝试解决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中的部门职能交叉、监管边界不清问题。以此为例,我市正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两规”,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该项工作的相关审议意见。这是记者从上周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改革监管体制体系是我市在食品安全上的首要任务。除了填补监管体制空白点外,我市明确由常务副市长任市食安委主任,市食安办为常设机构,各县(市、区)参照调整,明年51个中心镇都建成食药监督所,农村新社区全部设立食药安全信息员。在强化检验检测体系上,我市已完成食品安全信息网改版并公开发布检测公告、案件曝光、投诉举报方式。按职能划分各部门检验侧重点,整合同类机构、设备和项目,计划明年启动研发智能预警、数据实时传输的检测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在构建食品质量追溯体系上,实行产地准出制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测网络,基本覆盖全市主要生产基地和重点生产区域;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贸市场产品索证索票和快速定性检测,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录入台账超1400万条。
我市还强化在建章立制后的执法落实。全市建立责任网格超8000个,全部落实专(兼)职管理员。今年开展的大整治百日行动,将学校周边、农村、城乡接合部作为突出区域,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熟食作为重点品种,查处违法行为逾3000起,整改超2000户,取缔过1000家,查破刑事案件5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0人。
目前,我市已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要求督办的8件实事。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整改的27个具体问题,我市也制订整改方案,明确目标、期限和牵头责任单位。记者 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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