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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重金”扶持商贸流通领域 企业最高可奖15万元

2017-06-21 16:37:25 宁德网 责任编辑:吴宁宁

对于由工业企业实施工贸分离而来的商贸法人企业,新设立当年达到限额以上企业标准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销售额达到2亿元、1亿元、0.5亿元的,达标当年由市级财政在县(市、区)已安排奖励基础上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日前,市政府印发《宁德市商贸流通领域促消费稳增长的实施意见》,“重金扶持”是其中一大措施。

建设大型电商平台“宁德馆”

今后,市民购物将更加便利。意见提出,将推进流通业态创新。深入推进“互联网+”在商贸流通领域创新应用,加快建设“京东”“淘宝”等大型电商平台“宁德馆”,推动地方特色产品线上营销与线下流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大型商业零售连锁龙头企业,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城市社区和乡镇延伸商业网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走出去”发展海外营销、物流等业务,拓展售后服务网络,开拓海外市场。

同时,我市还将推进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本土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同时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和“中国服务业500强”来宁德投资,设立商贸法人企业。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个体户注册成为商贸法人企业。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剥离销售业务,开展供应链采购或集中化销售,注册成立商贸法人企业。

商贸企业最高可奖15万元

我市将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意见提出,对新开业当年达到限额以上企业标准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法人企业,以及当年由限额以下成长为限额以上且在年度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法人企业,达标当年由市级财政在县(市、区)已安排奖励基础上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商贸个体户注册成为商贸法人企业,在完成注册、当年达到限额以上企业标准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商贸法人企业,达标当年由市级财政在县(市、区)已安排奖励基础上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于由工业企业实施工贸分离而来的商贸法人企业,新设立当年达到限额以上企业标准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销售额达到2亿元、1亿元、0.5亿元的,达标当年由市级财政在县(市、区)已安排奖励基础上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工贸分离后新设立的商贸法人企业,当年销售额达到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企业缴纳印花税、江海堤防维护费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予以全额奖励。(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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