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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机关学习《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2012-08-20 10:29:00 宁德网 责任编辑:彭小妮

        核心提示:8月17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市委政法委机关和蕉城区委政法委、东侨开发区综治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宁德网消息 (闽东日报记者 彭小妮)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8月17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市委政法委机关和蕉城区委政法委、东侨开发区综治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鸿出席辅导报告会。

  林鸿指出,刑事诉讼法修改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就。各级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学好用好新刑事诉讼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各级政法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切实抓好学习培训,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要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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