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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溺水起纠纷 用心调解息纷争

2014-07-06 11:01:05 福鼎新闻网

   2014年7月2日,沙埕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关于海上沉船导致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4年6月20日16点30分,在台山岛附近海域,王某的船由于漏水导致船只下沉,船上雇工刘某不幸溺水身亡。雇主家庭困难,变卖财产也无法兑现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款,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无法和雇主达成一致的意见,因此就刘某的死亡赔偿金双方产生纠纷。

  2014年 7月1日,沙埕司法所组织第一次调解,双方在赔偿金方面分歧较大。死者家属提出赔偿53万,而雇主认为自己最大限度只能接受30万元。鉴于双方情绪激动,各不让步,司法所建议双方将心比心,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想,回去冷静考虑对方提出的条件。7月2日上午,司法所对双方当事人各做了充分的思想工作,他们也表示愿意考虑对方的条件,愿意各让一步。下午,鉴于双方都想解决问题的态度,也愿意接受司法所的意见,司法所再次召集双方继续调解,在司法所和镇综治维稳中心共同努力和配合下,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雇主王某于2014年先赔付11万,剩下的24万分四年还,最终在2018年底将赔款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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