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3日 星期日

加载中...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2-07-12 21:54:00

(2012)鼎民初字第2204号


陈维奇:
        本院受理原告卓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Copyright © 2008-2017 福鼎新闻网 fdxw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512021006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号:113420045 闽ICP备2020019344号-2
主管: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 主办: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闽公网安备 35098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