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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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检查!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开出6张罚单!

2024-04-13 20:31:51 幸福福鼎微信公众号

     经常去买菜的朋友们

有没有遇到过

肉类蔬果被“PS”的情况?

摆放在货架上看起来都很“新鲜”

但买回家后

却是“买家秀”与“卖家秀”的区别

其实,这是因为商家使用了

“生鲜灯”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

防止“生鲜灯”反弹回潮

4月12日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头看”

在桐山中心农贸市场

突击检查“生鲜灯”问题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查看光源照度、亮度,对比自然光下生鲜产品色差等方法,对使用“生鲜灯”改变产品外观和颜色误导消费者的经营户进行动员,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合格灯
不合格灯合格灯下的海鲜不合格灯下的海鲜

在当天的突击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摊位仍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问题。当天现场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6份。

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自2023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以来,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宣传与执法并重,多措并举,持续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该共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55份。

“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农贸市场摊位、生鲜门店,聚焦辖区内从事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对经营主体承诺公示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

与此同时,该局还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并结合监管工作对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宣传活动。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该局将继续把“生鲜灯”整治纳入日常监管范畴,持续开展检查和规范,各经营者应严格落实《办法》要求,使用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如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照明灯具的,将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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