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小燕委员

福鼎新闻网讯 我市是福建省民族工作重点县市之一,全市有两个民族乡,少数民族人口4.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4%。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民族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历史及自然原因,民族乡村多分布在边远山区,交通瓶颈严重制约经济发展,导致群众增收路子窄,生产生活条件还比较艰苦,经济薄弱,农民文化素质偏低。
这些问题除了自身不断的努力外,上级政府继续给予优惠照顾和积极扶持是必要的。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
一、在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配置上优先考虑民族地区,使民族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以促进民族地区乡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民族村干部的培训力度,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帮助制定“一村一品”的发展项目,政府还应整合政策资源,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还要加大文化设施投资力度,将畲族文化融入我市旅游产业规划中,以增加少数民族经济收入来源。
三、对搬造到城区、集镇、中心村的少数民族群众在建房中给予享受“造福工程”政策,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给予简化审批手续。
四、在抓紧建设好民族中学新校区的同时,尽快将城西小学改设为福鼎市民族寄宿制小学,满足进城和周边少数民族群众子女入学的需要。
五、针对我市民族干部队伍比例偏低的问题,今后在录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切出专项指标录用少数民族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