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明确划分海域禁养区、临时养殖区和养殖区
核心提示:2日,我市召开会议对海上养殖综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记者从会上获悉,沿海县(市、区)海水养殖区域规划将于4月份编制出台,海域禁养区、临时养殖区和养殖区将被进一步明确划分,凡属于禁养区内的海上养殖将在年内被全面清理。
宁德网消息 2日,我市召开会议对海上养殖综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记者从会上获悉,沿海县(市、区)海水养殖区域规划将于4月份编制出台,海域禁养区、临时养殖区和养殖区将被进一步明确划分,凡属于禁养区内的海上养殖将在年内被全面清理。
据了解,在第二阶段海上养殖整治工作中,沿海县(市、区)政府将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海上养殖业摸底调查及编制海域养殖区域规划》的要求,于4月份完成第二阶段整治对象的调查摸底,将编制出海水养殖区域规划,明确禁养区、临时养殖区和养殖区。5月份开始全面清理禁养区的海上养殖。
据悉,禁养区将是沿海县(市、区)各自辖区内所有航道、锚地、军事用海和近期重点项目用海区域,这些区域的海上养殖在年内将被全面清理整治。
临时养殖区为沿海各县(市、区)辖区内现有的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但近期不影响主导功能实施的海水养殖区域。该区域的养殖需按标准化海水养殖规范进行总量缩减,缩减后的养殖用海将全面纳入管理,并颁发临时海域使用权证,总体持证率不低于95%;临时养殖区将根据港口建设和项目开发的需要确定养殖清理的时间和范围。
而对现有的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水养殖也要进行总量缩减,2010年应完成30%,并颁发临时海域使用权证,总体持证率不低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