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确定21个小城镇开展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福鼎市秦屿镇榜上有名。根据《实施意见》,秦屿镇将着力打造“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宜居城市综合体,充分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和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一体化。
《实施意见》提出,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立足于探索解决我省“三农”问题和城乡结构矛盾的途径,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提供示范作用。通过试点探索,力争在三到五年内,基本建立各具特色的小城镇产业基础和有利于发挥特色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农村人口稳步有序地向镇区集中,小城镇居民基本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实施意见》对强化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组织保证作了部署。省直部门将形成合力,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在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试点镇将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计划,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务求综合改革建设试验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