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鼎市人民政府正式下文,决定对福鼎市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标准做出调整,调整后的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比原有的价格每平方米提高了1002元,达到每平方米4028元。
此次调整主要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25号)精神。新标准是根据福鼎市2008年商品住房报备的平均交易价格和2009年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情况制定的。此举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各项调控政策,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是税务部门认定个人购买商品房是否属于普通住房的重要标准之一。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可以免交房地产交易环节相关税费,因此此次标准的提高将一步减轻购房者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