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 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宁德网消息 28日,记者从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减负和强农惠农政策,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各项制度,深入治理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我市农民负担水平不断下降。
据了解,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我市加强对涉农价格和收费文件与项目的清理整顿,严格审批涉农收费、建立健全涉农收费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规范涉农收费行为。今年以来,我市取消了借读费、农村寄宿生住宿费、暂住证工本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农机服务费等涉及农民负担收费项目,仅取消农村寄宿生住宿费一项就减轻农民负担606万元。海洋渔业部门落实渔民、养殖户养殖用海减免征收海域使用金政策,减轻农民负担384万元。同时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粮食直补、农资增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逐步强化,补贴金额大幅增加。今年全市落实种粮农民综合直补9593.1万元,受益农户5898户;全市全年补助中小学生公用经费10875.9万元。
我市各有关部门针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负担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物价部门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对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涉及乡镇企业收费、涉及农民建房收费及其他收费等进行检查,共检查收费单位57个,查处违法收取金额10.04万元,退还群众1.59万元,没收非法所得7.2万元。全市教育系统通过查处教育乱收费共清退各种违法收费金额145.09万元,有效地遏制了教育乱收费现象的蔓延。从2008年9月1日停止征收“两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与集贸市场管理费收费)起,我市工商系统认真对预收“两费”户数进行清理核实,涉及应退户数5103户,应退金额97.33万元,目前已按时全面完成清退工作,未发现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两费”行为。今年1-9月,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农民工投诉489件,为3915名农民工追回被克扣拖欠工资1108万元。
开展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工作是减负工作的一项新内容,今年5月份以来,我市对2008年以来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我市2009年3月底前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4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阻碍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品牌认证和经销等方面的收费行为进行摸底和治理。至10月中旬,这项工作已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