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话说的好:“交房不是交差,而是交心”。然而,就是如此贴心的话却让福州“三盛中央公园”一期11号楼105单元业主高先生感觉很是滑稽。房屋墙墙面渗水、外墙瓷砖断裂不堪入眼、屋里屋外处处积水等等……这一系列问题却让业主高先生“伤透”了心:花了大几十万买的新房,开发商就是这样“交心”?
投诉
新房质量问题太多,投诉查无音讯
高先生称,2009年4月30日是其福建三盛房地产开发商验收房子日子,然而却发现种种不如人意的问题:墙面渗水、用断裂的瓷砖贴墙面、大门与门框不吻合等共十三多种问题,这些当初在施工时便提出要求要整改的问题如今全部成为了现实。高先生立即将这些问题指出告诉了陪同的工程部工作人员,“陪同收房的工程部工作人员也认为大部分是工程质量问题,当着我和我家人的面一一应承答应整改。”但是,惟独对于“大门与门框不吻合”的问题有些顾虑,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请示领导。不料,其客服部康名忆经理来了不到一分钟,不沟通不交流不解释,甚至还没有了解清楚状况的情况下,断然拒绝整改要求,“他居然还威胁我们说,这是设计问题,他们已经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叫我有本事去告好了。这什么态度呀?傲慢无礼,言语不逊又咄咄逼人,几句话下来甚至要大打出手,如果没有围观的业主劝拦,几乎要爆发暴力事件。”高先生至今回想仍然惊魂未定!
“真是难以置信,一个有着知名品牌的地产公司,居然就让这样连街头巷尾的地痞流氓都不如的人直接面对客户?难道这就是三盛‘以实力锻造品牌,以服务延伸价值’的企业理念精神吗?”高先生气愤不已。针对此事,高先生多次向三盛上层领导反应情况,并请求有相关领导出面主持公道解决问题,“至今还是没有一个相关领导出面就康经理那天的暴躁张狂给个说法,对提出的整改问题也推诿避而不答,一副‘你奈我我何’的架势,与还没签订购买合同之前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
开发商:
正安排客服人员与业主沟通协调
接到投诉,记者联系了福建三盛房地产,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2009年4月30日该业主前来办理验收交接所购房产,业主所提出的需整改的事项,我们公司工作人员也就相关事项及整改所需的时间和业主作了详细解释,并承诺在期限内(2009年5月12日前)完成了相关的整改。但对于高先生提出的更改入户门安装方式的要求,公司认为不合理未能同意,原因为入户门安装方式是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如按高先生所要求的要求更改,会影响了建筑物整体外观的协调与一致,导致其他业主的利益受损害。并且当时高先生情绪、言语激动、不予理解配合。然而对于高先生表述的当时其公司客服部康名忆经理态度恶劣之事,福建三盛房地产并无正面说明。最后,公司还表示,秉着诚信经营的理念,愿意虚心听广大客户包括社会各界提出的善意意见和批评,公司于5月14日、26日已安排了工程客服人员与客户沟通协调。”
业内说法:
楼盘质量问题给降温的楼市再泼冷水
在福州某监理公司担任经理助理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前两年福州地产火爆,开发商都在赶工期,施工时用料不足或是省略施工步骤的现象很普遍,这就导致楼盘质量粗糙,存在墙体空鼓、开裂、渗水也就不足为奇了。“空鼓要打掉、填实,裂缝要粘住,否则将来这些地方还会开裂,影响装修的效果。”高先生认为如果不是结构裂缝,虽然说危险性不大,但毕竟影响美观,墙面空鼓可能导致装修后乳胶漆脱壳,而外墙开裂会使得雨水渗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福州地产商告诉记者:“由于之前的房价持续攀升,眼看有利可图,很多开发商都卯足了劲上项目,为了缩短工期能省略的施工步骤都省略了,在质量把关上也擅自降低要求,只要不出大的安全问题。内墙空鼓、开裂,墙体渗漏这些问题早都见怪不怪了。”
福州房价从去年初到现在,已逐渐开始降温,买房人不再那么急切,房贷新政策的出台和人民币汇率的走势对未来房价将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09年会是楼市拐点吗?目前市场还处在一个观望状态中,买房人和卖房人正在拔河的“僵持“状态中。楼盘房屋质量问题的频频曝光,更是给降温的楼市再泼了盆冷水。
无论什么样的营销策划,无论什么样的宣传口号,无论什么样的配套设施,质量问题永远是购房者最关注的,看着开裂的墙面,任何一个购房者的心里都不是滋味。所谓的“行业通病”从短期上看可能是开发商敷衍业主的借口,但从长远上看损害的必然是开发商自身的利益,给整个房产行业的形象抹黑。根除房产行业的顽疾,给购房者提供质量过硬的房子,是摆在开发商面前的一道课题,也是诚信开发商能够“脱颖而出”最终在市场占得一席之地的根本保障。
律师说法:
房屋质量一切应由开发商负责
福州元一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表示,开发商与业主双方签订新房合同后,房屋质量一切应由开发商负责。刘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单位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六十条规定:建筑工程在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开发商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受害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对于因修复所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如装修损坏等,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有关部门:
正常的交房过程中,业主应该查看“两书一表”
福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房地产开发商正常的交房过程中,业主应该查看“两书一表”:即:《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先验房,后缴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近年来,收房中经常出现收房流程不合理现象。一些开发商往往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各单位签字,必须由各单位参与验收的人员亲自签字。如果业主拿到一份由一人代签得的意见书,该工程很有可能会出现工程质量等问题,很可能有“陷阱”。
为了避免出现房屋质量问题,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买房签合同时应明确各有关细节,包括交房时间,交房程序。业主没验房千万不要拿钥匙,拿钥匙意味着已经同意收房了,这时因为质量问题和开发商、承建方交涉十分困难。在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