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小妹) 记者23日从市“小金库”治理工作政策解答会上获悉,“小金库”有了新定义: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他形成的资产;党政机关、参公单位按照规定发放的津补贴自筹部分,不作“小金库”填报。
旧规定将“小金库”定义为: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于“小金库”。与旧定义相比,新定义不突出设立“小金库”的手段和方法;不区分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预算管理,强调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小金库”不仅仅局限在资金,强调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要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如本该列入单位本部账册核算的却列入下属单位、协会、学会、工会核算,就属于治理范围。
新规定还明确,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的,但按照规定发放的津补贴自筹部分,不作“小金库”填报,但相关内容要在自查自纠报告中详细说明,并按规定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其余一律按“小金库”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