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市区市容环境协管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力量,切实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0名(其中:退伍军人10名)市容环境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报名对象条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20至26周岁(出生于1983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期间)的福鼎籍男性公民;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身高在17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2、报名有关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注:无违法记录证明可延至面试前上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具有汽车驾驶技术者,提供《驾驶证照》。所有证件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6>费114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50元。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至2009年5月25日(星期一)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福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公室(福鼎市龙山南路1号)。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时间:5月3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所明确;
3、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包括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主要考核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时事政治等,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详情请登录福鼎新闻网(www.fdxww.com)。
福鼎市城市建设监察大队
福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