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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陈启西/岚亭土改往事

fdxww.com 更新:2010-7-29 8:12:00 作者:陈启西 来源:福鼎新闻网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是年10月,中共福鼎县委在福鼎城关第一区镇西乡率先搞土地改革试点。1951年1月至4月,正式进行首批土地改革。岚亭在国民党时期是一个重要的乡,民国时期因地方封建及黑恶势力活动猖獗,百姓生活在白色恐怖之中,据不完全统计,仅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在岚亭被杀害或致残的无辜群众达百余人,周边乡村人口锐减三成,所在地贫苦百姓倍受欺压,因此被确定为首批重点土改点。 第一期土改除了岚亭乡外,还有24个乡,第二期43个乡,第三期安排在1951年11月至翌年3月,共29个乡。全县97个乡,分三期开展土改运动,至1952年3月全部完成土地改革。
        1949年6月份福鼎解放,不久就派出工作组着手收集辖区内地主、富农情况。第二区秦屿岚亭乡(现为店下镇辖)确定为首批重点土改点后,1951年1月份,梁兴治区委带领土改组进驻岚亭乡,辖区各村农民协会主任负责本村土改工作。当时费思沛任岚亭乡海田村农民协会主任,店下马山人郑祥仁任岚亭乡乡长。白天,土改组宣传干部在岚亭旧街的墙上书写标语及宣传口号,“吐苦水,挖穷根,团结起来闹翻身”、“吃水不忘挖井人,翻身不忘共产党”等标语老百姓都背得滚瓜烂熟,有的墙上至今还遗留有当年的痕迹。晚上,工作组的同志不是开会,就是到农户家访贫问苦。土改组在掌握确凿资料后,立即组织全乡干部,秘密召开了一次会议,根据之前掌握的资料,分片抓人集中到岚亭乡关押。只有把地方封建势力镇压后,才能有效地组贫下中农、雇农分田地。费思沛主要负责落实海田村的工作,因当时海田村地主或有势力的都是费氏本族人,大家都知根知底,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费思沛想,这事可难办了,怎么入手呢?
        过去海田村罪名最大的当属民国时期任保长的费思太,当保长时主要罪行是抓壮丁,捞包庇壮丁钱,将无辜百姓当土匪抓去杀害。费思太正是这类人,在当地臭名昭著,此人在解放前就已病亡,不然他肯定是首选就地正法的对象。除此之外,岚亭乡就没有什么大恶人。而本村费思须、费思端等人虽是地主、大刀会分子,但都没做什么大坏事,如果抓出去,又可能轻中取重而被正法。费思沛不忍心这样做,于是暗地里袒护他们,只抓了三四名无足轻重的妇女押到岚亭顶数,但因为其他村都抓了不少在册的坏人。梁兴治区委对费思沛的举动很不满,当面质问费思沛为什么才抓几个妇女,费思沛瞒不过去,当场就被土改组关押了。当时费思沛一点都不怕,事后才知当时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刀子”,弄不好要死人的,但因当时年轻不喑事而无畏。
        梁区委为人也很善良,他见费思须虽然被划为坏人,但并没有人控述,而且村民这样护着他,心知此人不坏,因此虽然抓了费思须,但没有将他正法,因大家的“包庇”,费思须逃过一劫。土改后,大刀会、地主出身的费思须得痨症病死了。
        为了震慑地方恶势力,上级要求土改每乡须正法一人。当时各乡都在枪决人,让坏人闻风丧胆。但作为重点土改点岚亭乡却迟迟找不到合适“人选”,只好到秦屿区公所借人,借了一个名叫王东光的海贼,长乐人,刚押到岚亭乡关在乡部,由一位土改组名叫小丁的年轻士兵看押。王东光趁小丁不留神时逃脱了,衣服还套在绳索上掩人耳目。据说此人相当狡猾,先是朝南方向踏着岚亭乡村民的瓦房上过,接着反向逃走,一直逃到海边的番岐头村。岚亭乡的民兵听到屋上有人踏瓦片朝海田方向的声音,误认为王东光跑上海田山;岚亭乡土改工作组动用大量民兵上山寻找,搜寻了一整晚没找到。后来王东光在番岐头海边正准备驾舟逃跑时,被当地民兵发现抓回。押回岚亭后,梁兴治区委怕他再次逃走,当场令民兵用草绳,将王东光从脚绑到脖子,当晚集中所有镇压对象在岚亭宫内开会批斗,并就地将王东光枪决,好多镇压对象当场瘫倒在地。当时被关押的坏人如有人控告,经设在秦屿财堡特设法庭李汉昭庭长审判即可枪决。罪行较轻的坏人被吊在岚亭林家大厝厅里打,每天那里都传出嚎嚎的哭声,让人心惊肉跳。那时只要做过一点坏事的人都怕的要死,生怕有人控告。
        镇压过后,土改组就分头找地方的贫农、雇农、放牛娃等被剥削对象了解情况,将这些人员带往各地田间地头,落实各处土地归属情况,由土改组丈量统计登记后,向全体乡民公示,再将所有土地集中按人丁分田地。
        据了解,福鼎全县在土改中,共正法各类反动势力分子359人,没收地主和征收半地主式富农、富农、小土地出租者土地及公轮田17.2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3.63%。分得土地的雇农、贫农、佃中农及其他劳动者共50243户,156866人。土改中,计没收地主多余的房屋7884间、耕牛1530头、农具66276件、粮食125万公斤。这些财产,除有的房子作为乡村办公场所外,其余全部分给贫雇农。
        经过土地改革后,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彻底摧毁,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生产热情空前高涨。1951年冬至1952年全县陆续向农户颁发《土地房屋所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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